篇一:守約
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,不管是任何人都會和別人有著不同意義的約定。比如戀愛期間的約會、朋友之間的相約、工作中的約談等等。
既然是約定,就是雙方的一種契約。可并不是每個人都會守約,不守約的人倒是常常碰見。
有些人,請別人辦事,還會姍姍來遲。這種情況下,解釋的再巧、再妙,也會在別人的印象中大打折扣;
有些人更可惡,約定時間定的死死的,到時卻是失約,讓對方白白等待,白白耽誤了時間。這種情況,只會讓人憤怒。
如果出現了意外事故,則另當別論。
如果出現了更重要的事情,無法赴約,則應該提前通知對方取消約會;如果不提前通知,不管理由多么正當,結果則是一樣會讓人耿耿于懷。
如果是被對方所請,自認身份、地位高人一籌,故意不守時,這是缺乏禮貌和誠信的行為。
有些人,把和別人約會的時間當做兒戲,約會赴是赴了,而就是不遵守約定的時間,久而久之,則會失信于人;以后再和別人相約,別人也會以同樣的方式對之,因為他給人的印象是“不準頭”,讓人難以按正常人對待他。
在我的職業生涯中,對于工作不守約、不守時的,莫過于法官了。當事人、律師,一般都是按照法官約定的時間提前到達法庭。可到了之后,沒見過一次按時開庭的。法官不是稱準備不足,就是大大咧咧,滿不在乎,一幅唯我獨尊,豈奈我何的樣子。雖也有一些法官也會說幾句謙卑的話,可是從來沒人相信過。
經常違約的人,不但別人會看不起,首先是自己看不起自己。現在流行一句話,我看非常貼切:浪費別人的時間是犯罪;浪費自己的時間是自殺。
守約,應形成一個良好的習慣。
違約,則總是遭人唾棄。
篇二:為妻守約
為妻守約,是我生命里程中的一次獨有的考驗妻原是一家國營絲織廠的職工,工廠由于經營不善,雖沒宣布破產,但已停產兩年多了。妻無事做,只好閑在家里,每天買菜做飯,洗衣拖地,伺侯我和正上一年級的女兒,成了名符其實的家庭主婦。
原先與妻一起在廠里上班的姐妹們,因為生活所迫,大都外出打工去了。妻在和我閑談中也多次流露出想出去打工的意思,但因為家里還有我和女兒需要照顧,況且我在一家新聞單位上班,每月除工資外,還有一筆和工資差不多的爬格子收入,節約一點,維持全家三口人的生活還是可以的,所以我一直以出門太辛苦為借口,始終沒同意妻去打工。
近年來,我們這個地區因財政不景氣,我所在的單位因是靠財政拔工資,所以也受到了影響,沒有錢,不僅正常的工作不能開展,就是工資也要三四個月才發一次。為了生活,我只得拼命地寫稿,每月也能換回不少綠卡,但畢竟跟不上天天漸漲的物價,何況家里迎來送去的人不少,家中老是收不抵支。今年初,妻的那些姐們在外掙了不少錢,回家來時,約妻一起去打工,妻和我商量,我沒表示反對。
臨行前,妻給我訂了條約,第一要帶好女兒;第二不能和別的女人打情罵俏;第三不打麻將不跳舞;第四要把酒戒掉。第一、二、三條我眉頭沒皺一下,就拍著胸脯答應了,只是第四條我支吾了半天也沒表態。因為我這人沒有太多的嗜好,除了爬格子就是喜歡和文朋詩友們喝上幾盅,雖說也偶有“醉臥沙場”的經歷,但無傷大雅,要寫入條約,就寫少喝酒還可以,要我戒掉,這不是等于要我的命嗎?但是見妻一臉的嚴肅和不容商量的神態,我只得點頭。
妻顯得很興奮,孩子般地伸出手指,要和我拉鉤,我沒拉,只表示男子漢說話算數,決不食言。
妻走的那天,我因要下鄉采訪,沒有去車站送她。其實并不是太忙,而是我不愿見到那纏綿的,傷感的離別場面。于是,我站在妻必經的公路旁,當妻乘座的長途客車隨著車流緩緩地從我的面前經過時,我看見妻把手從車窗里伸出來,對著我不停地揮動,我知道是向我揮,但故意沒看,妻也許不知道,她這一揮將長久地留在我的記憶里,不知要到什么時候才放下來……
妻去了大約三個月,從南方給我打來電話,告訴我她在那里工作得很好,有時也想家,想我和女兒。還特別詢問我是否戒掉了酒,我忍不住笑了,這一笑,離別數月來的酸甜苦辣一齊涌上心頭。沒有妻子的我,在這段時間里既要做家務,又要上班,還要為妻守約,說來也真不容易。
為妻守約,雖不是一道美麗風景,但也不是無休無止無奈的守侯,相反,妻不在的日子,我雖忙碌,卻很充實,每天除了上班,余下的時間便是呆在家里,做家務,輔導女兒學習,然后是讀書,那些擺在書架上已積滿灰塵的書籍,不知不覺又被我“走馬觀花”式地瀏覽了一遍,并做了厚厚的幾本讀書筆記,晚上,當女兒睡下后,我便坐到寫字臺前,寫些自認為是文章的小東西寄給報刊電臺。
有時,我也困憾,為妻守約,難道是在祈禱含香的溫馨來臨嗎?更多的時候,我認為為妻守約不是虛偽的等待,不是不負責任的承諾,而是對離別的體驗;為妻守約,如同人生旅途中一段精彩的樂章。一顆完整的心分成兩半,牽掛兩頭,盡管生活寂寞孤獨,平淡而苦澀,但仍不失有甜蜜的回憶。今生里能有為妻守約的經歷,我無怨無悔。